許多考生都會因為工作的調動或者生活的搬遷,導致已經報考的自考還沒來得及考完,遇到這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重慶自學考試轉考,那么手續如何呢?
重慶自學考試轉考手續辦理流程
一、跨省轉入的手續
考籍由外?。ㄊ?、自治區)轉入我市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期間到轉入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按新考生(向)辦理報名手續,待獲得新準考證并取得在我市參加專科專業考試不少于5門、本科專業考試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戶口遷移者、軍人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等特殊情況除外,但必須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后,2015年底以前考生憑外?。ㄊ小⒆灾螀^)的課程合格證書及《轉考介紹信》一并辦理免考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2016年后電子轉檔的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一并辦理免考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二、考生省內轉考手續
省內轉考不需辦理轉考手續,重慶市自考考生憑已注冊的準考證,可在市內任意辦考區縣報名參加四月和十月的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三、外省轉入辦理手續
(一)考籍轉入辦理程序
1.考生在轉出省辦理轉考申請后,轉出地省級考辦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2.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重慶市管理系統及時查詢外省轉入重慶是否到達。已到達者應在申請轉入截止時間前,網上提交轉入申請,經區縣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網上完成交費即完成轉入辦理手續。
3.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轉出地省級考辦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二)考籍轉入辦理要求
1.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
2.轉考考生應當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按照重慶市有關文件執行。
3.轉考考生應當在重慶市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重慶市申辦畢業手續。
(三)考生違反“考籍轉入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入辦理要求”的,電子檔案退回轉出地省級考辦。
(四)2015年12月31日前成績已轉入重慶的考生,需要辦理現場免試手續。
四、轉到外省的手續
(一)考籍轉出辦理程序
1.重慶市在籍考生辦理考籍轉出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重慶市管理系統提交轉出申請,經區縣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完成網上交費,即完成轉出辦理手續。
2.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
3.轉入地省級考辦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4.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辦理轉入手續,具體方式和要求由轉入地省級考辦規定和公布。
5.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重慶市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二)考籍轉出辦理要求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畢業申請后,課程成績不得轉出。
7.考生有證在報考的課程的,在課程成績發布前不得轉出。
8.考生當次辦理多個專業的省際轉考手續時,只能轉往同一轉入地。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論課程成績無筆跡信息的不得轉出。
(三)考生違反“考籍轉出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出辦理要求”的,當次辦理的轉考申請無效。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重慶市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將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