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128)簡述最惠國待遇適用的例外。
答:在現代貿易條約與協定中最常見的最惠國待遇例外有以下情形:
( 1)邊境貿易,一些國家對國家邊境15 公里以內的小額貿易在關稅、海關通關手續上給予的優惠;
( 2)關稅同盟或區域性貿易協定,關稅同盟或區域性貿易協定中,成員之間在關稅和非關稅措施上的優惠待遇;
( 3)在沿海貿易和內河航行權給予他國的優惠;
( 4)國家按照多邊國際條約或協定承擔的義務;
( 5)武器進口,金銀外幣的輸出入,文物貴重藝術品的出口限制和禁止等。
2. ( P136) 簡述緩沖存貨的運行機制。
答:緩沖存貨的運行機制如下:各成員方首先提供一定數量的實物和資金,建立緩沖存貨,然后確定該商品的價波動范,確定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授權協定執行機構運用存貨(實物和資金)干預市場、穩定價格。當市場價格漲到最高限價以上時,拋售緩沖存貨的實物,將價格降至最高限價之下;當市場價格跌到最低限價以下時,利用緩沖存貨的資金進行收購,把價格提升到最低限價之上。
3.(P136)簡述國際商品協定中的主要經濟條款。
答:(1)緩沖存貨。緩沖存貨的成功運行主要取決于執行機構對市場前景的預測和把握。
( 2)出口限額。 出口限額。 出口限額是指主要的產品出口方,通過協商, 確定各自產品出口的數量, 通過較少的產量維持或增加整體收益。
( 3)多邊合同規定。多邊合同條款實施過程中,初級產品的生產維持或增加整體收益。
( 4)出口限額與緩沖存貨相結合。協定要求同時采用出口限額和緩沖存貨兩種辦法控制市場和穩定價格。國際可可協定曾經采用過這種辦法。
4.(P137)簡述商品綜合方案的主要內容。
答:( 1)建立多種商品的國際儲存或緩沖存貨。
( 2)建立國際儲存的共同基金。
( 3)商品貿易的多邊承諾。
( 4)擴大和改進商品貿易的補償性資金供應。
( 5)擴展初級產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樣化。